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受图木舒克广顺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委托,新疆绿佳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图木舒克广顺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详见附件。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可以致电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资料索取的时间建议在公示期间。
单位名称:图木舒克广顺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单位联系人:马先生;
单位联系电话:13565397210;
评价单位名称:新疆绿佳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联系人:王工;
评价单位联系电话:17699523984;
评价单位邮箱:1506193192@qq.com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广泛征询评价范围内及项目所在地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及关心该项目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征求范围为图木舒克市达坂山工业园。
公众意见表可通过以下网站进行下载,网址: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联系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寻求其他方式提交您的公众意见表。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的相关信息见公示第一条。
请公众在本公示公布的10个工作日内将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图木舒克广顺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2020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