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四十六团位于新疆喀什地区麦盖提县叶尔羌河中游冲积平原东南16.5公里处,与麦盖提县尕孜库勒乡亚恰克齐村、克孜勒阿瓦提乡英阿瓦提村相邻,距离麦盖提县21公里,行政区划面积29.6万亩。全镇常住人口1337户3699人,户籍人口1449户3876人。辖区1个机关、6个事业单位、8个连队、1个社区、1个水管站,9个派驻单位,共有1个党委,12个党支部,210名党员。四十六团党委始终把依法治团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依法治团委员会办公室认真对照《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党委全面依法治师市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对2021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进行总结归纳,现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依法治团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充分发挥党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成立团场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和全面依法治团委员会,由团党委书记任组长和委员会主任。每年组织召开1次普法依法治理会议,听取团场七五普法规划落实情况和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并制定本年度的工作计划。在2021年8月组织召开了团场党委全面依法治团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进一步研究部署团场法治建设工作。每年在团党委常委会上对法治建设工作进行专题研究,推进团场法治建设。一是团党委统一部署,以依法行政为主线,团场领导共同参与依托专题宪法日知识竞赛、公职人员依法行政法治讲座、宪法宣誓,“谁执法、谁普法”成员单位普法成果展等形式扎实做好“七五”普法工作。二是整合资源,各级联动,在“3.8”、“3.15”、“6.26”等重大节点及扫黑除恶、宪法宣传学习、开展专题法治宣传系列活动,累计参与12000人次,完善普法法治宣传,利用法治宣传读物及宣传品、宣传车,广播、手机微信、微博、等形式全面营造浓厚法治氛围。三是加强“七五”普法讲师团,中学法治副校长、连队(社区)法治宣传员等法治队伍建设,深入机关(单位)、学校、连队(社区)、企业,宗教场所开展法治宣传服务、“以案说法”、等活动100余场次。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情况
依据师市党委编办(三定方案)师市党编发【2021】23号《关于对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四十六团机关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批复》,优化团镇政府机构,成立五办一所一部六中心,转变政府职能,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全面提升政府效能。把服务保障民生作为重中之重,从最有利于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事情入手,一件一件抓好落实,最大限度地破解群众反映强烈问题背后涉及的体制机制障碍。
一是精简机构数量。团场改革后,设置党政机构、事业单位、驻团单位总数15个,除上级部门明确要求实行派驻体制的机构外,其他一律不再保留。
二是精确机构设置。设置“五办一所一部五中心”,共同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
三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师市授予我团乡镇级行政权力75项,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力34项。已完成权力清单制定、公布及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公布工作。
四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1.细化交往规范。完善政企沟通互动长效机制,建立规范化机制化政企沟通渠道,采取恳谈会、挂钩联系、政企会商等方式,鼓励企业家同党委、政府沟通交流,广泛听取企业家的建设性意见和合理诉求,进一步推动企业家参与有关企业政策制定。
2.优化政务服务。优化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推动实行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团领导联系制度,落实“三个一”即一个重点项目“一名团级领导、一个牵头部门、一名服务人员”制度,营造亲商、安商、富商环境;增强主动服务意识,简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为外来投资者带给优质、快捷、高效的服务。
3.强化制度保障。建立政务服务“评价”制度,层层压实主体责任。健全政务服务信息公开制度和奖惩机制,将服务对象的评价同相关部门的考核与绩效评价直接挂钩,把支持企业克服困难、创新发展等工作情况纳入党员干部考核内容,充分发挥考核评价的激励惩戒作用,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不断完善政务服务。
(三)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情况
四十六团永兴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行业行政决策工作,切实加强行政决策制度建设,严格按照《规则》和“三重一大”决策审批程序办事,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内容、实施和监督合法。
一是按照中央《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治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兵团、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关于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规则》的要求,加强依法行政和行业管理能力建设,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建立和完善行业决策机制。先后制发了《四十六团永兴镇党委会议制度》、《四十六团永兴镇书记专题会议制度》、《四十六团永兴镇副书记镇长专题会议制度》、《四十六团永兴镇行政专题会议制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和《三重一大》等35项行政决策及配套监督文件,确立了党委会议制度、行政会议制度和重大民生政策落实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按照科学、民主、法 治的原则,详细明确了重大决策事项范围、行政决策程序及监督管理要求,为我镇推行重大行政决策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二是坚持落实重大行政措施。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在配合制定重大决策方案前,坚持深入调查研究,进行必要性、可行性和合法性论证;加强与机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商,充分听取意见。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通过公开听证、当面座谈等方式扩大和邀请职工群众有序参与。如“三供一业”、社区物业管理等民生问题,根据镇政府的安排部署,组织专门力量下到三个居民小区、连队职工,深入调研,并组织召开听证会,充分听取机关事业单位干部、社区职工、居民代表以及人大代表的意见,积极修改完善物业管理问题的实施方案,确保“政社分开”实施居民自治管理民主、科学、合法。
三是根据工作推进的需要,在落实行政措施前,对重大行政措施及法律事务充分听取镇政府聘请专职法律顾问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了规范、科学的行政决策体制,对提高行政效能、推动依法行政、促进行业科学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比如团镇的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招考招录工作,新引进职工招录工作,严格执行人事人才政策法规和新引进职工条件,确保人事人才招考招录工作组织严密、管理规范、政策公开、程序合法。
(四)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情况。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四十六团永兴镇于2020年1月1日正式挂牌成立,为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处理依法行政工作。设立镇法制工作室(在司法所),配备专业法制员2人,聘请常年法律顾问1人,法律监督及调解员8人、设立镇市场监督管理站1个,监督员2人。
二是我镇现有行政执法综合执法人员66人。其中:综合行政执法人员16人(民警6人,五办一所10人),辅助执法50人(辅警),6人已取得行政执法证,10人经师行政执法培训合格,行政执法证正在办理之中。
三是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 坚持实行“办、审、定”三分离制度,按照“谁办理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权责,落实责。
四是行政执法情况。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6月安全生产月、食品安全宣传周、119消防安全月、交通安全宣传等,开展以生产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防电信诈骗、食品安全为主题的大型宣活动15次,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200多份,宣传礼品1500多份,咨询群众2760多人次,对辖区10个建筑工地进行全面检查30余次,清除广告150余处,环境镇容整治行动40余次,多次组织燃气安全检查,对辖区出租屋、民房、餐饮业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现场责令整改,共发现安全隐患15起,均已全部督促整改。利用连队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开展安全提示标语及发送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和整治打假信息到微信工作群。
(五)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情况。
四十六团建立了四十六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针对特殊情况制定专项应急预案,督促团安办、疫情防控指挥部、各基层单位,制定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基层突发事件应急处突预案等专项预案。针对每个预案由主管单位组织定期开展应急处突演练,提高各参演单位应急处突能力,加强各单位部门协调配合能力,提高信息信息保障能力。在演练中除了增强专业处置力量的整体素质之外,积极协调组织相关社会组织如个体经营单位、通信机构、企业、危化企业参演到各项演练中,在演练中规范参与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定期对基层单位实行突发事件应急拉练,测验基层单位应急处置能力的同时提高职工群众的警惕意识,加强基层单位处置突发事件的成效,保障全团突发事件应对体系建立健全。
(六)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情况。
一是开展“大走访、速调解”和“法律服务上门”行动,变“上访”为“下访”,领导干部分组包片,通过入户入店、下地进田等方式,主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收集职工群众困难诉求、现场解答法律咨询,为职工群众提供方便、高效、优质法律服务的同时切实解决职工群众遇到的实际困难。二是坚持“坐在办公室等不到纠纷上门”的原则,对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普遍性纠纷进行集中调解,形成每一户走访都是一次纠纷排查、一次普法宣传和一次隐患收集的格局,确保辖区矛盾纠纷“小事不出连、大事不出团”。三是积极与团派出所、经济发展办等职能部门沟通,发挥警民联调、诉调对接机制作用,对辖区涉及人身损害赔偿、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和抚恤金分配等疑难纠纷联调化解。上半年,各调委会共开展矛盾纠纷入户排查332次,受理各类矛盾纠纷58件,调解成功50件,立案调解45件,纠纷化解率达86%,涉及当事人170余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7.7万元,辖区主要纠纷类型为婚姻家庭纠纷、损害赔偿纠纷和生产经营纠纷,无因调解不当造成民转刑和群体性事件发生。
二、存在的问题
(一)政府职能还需进一步转变。部门制度建设、规范建设和流程再造仍需进一步加强。还需进一步发挥社会自治作用,建立完善切实有效的连规民约、居民公约和行业章程等。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和服务水平还有待提高,为职工群众提供多元、优质的公共服务。
(二)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团场由企业转变为政府,前期遗留的问题反映团场在决策、程序规范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部分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法治意识还有待提高。
(三)法治队伍建设、力量配备有待进一步加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与形势任务要求还有差距,特别是改革后,团场无专业的法治人才,影响团场法治政府建设。
三、2022年工作计划
(一)全面加强普法宣传。一是加强法律宣传平台建设。以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工作为原则,充分发挥普法平台作用,积极开展“法律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等法治宣传活动。二是认真抓好普法对象,根据辖区内不同群体需求,宣传不同类型的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提高群众的学法懂法用法的能力,不断提高公共法律服务水平,为群众提供更便利更全面的法律服务。
(二)全面规范行政行为。一是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行为。不断强化领导的抓落实意识和率先垂范作用,确保领导责任到位、人员落实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定期研究和部署本团的依法行政工作,推动整个机关的依法行政工作有序开展。二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业务培训,定期组织执法监督检查,加强执法队伍管理,严肃执法纪律,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三)全面提升法治素养。一是切实提高领导干部法治素养,通过建立健全长效学法机制,通过集中培训、法治讲座等多种形式,系统学习法治理论及相关法律法规,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等方面的能力。二是切实提高干部队伍法治素养,结合“三会一课”,通过以会代训、业务培训等形式,不断加强干部队伍依法行政的意识,同时有针对性地开展新法规、新政策的学习活动,特别是《宪法》《民法典》的学习,不断树立全体机关人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三是努力提高团场群众的法治素养,开展丰富多样的法律主题活动,创新法律宣传手段和方式,加强便民法律咨询服务,引导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四十六团依法治团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