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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4-01-08 16:09:00来源:教育局作者:教育局编辑:系统管理员字号:[大]  [中]  [小][打印本页]

  机构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图木舒克市前海东街5号。  

  机构领导:

  刘玉成  党组书记、局长,二级巡视员

  机构职能:

  1.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兵团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定师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和规划,起草有关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2.负责师市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综合协调,制定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计划,确定教育事业发展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指导师市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信息的基本统计、分析和发布。

  3.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主管教师培养培训规划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和继续教育等工作。

  4.会同相关部门编制师市本级教育经费和项目预算,规划实施并监督管理参与拟订和落实教育经费筹措、管理和学生资助的政策;协调指导落实师市各类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工作。

  5.指导师市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建设和德育工作、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劳动实践教育和科学教育,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国防教育和军训工作。

  6.指导教育系统单位、各类学校的安全稳定和政治保卫;做好应急协调和维稳措施的督促落实工作。

  7.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和协调,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和民办教育工作。

  8.指导各类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的发展改革、学科专业设置和评估;协调指导和支持现代大学办学政策落实。

  9.指导职业教育发展改革和职业指导工作;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就业政策,指导开展就业创业工作。

  10.统筹师市各类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

  11.负责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宣传规划、规范推广、普通及应用等工作;负责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社会学习、普及学习和再培养工作。

  12.承担师市教育督导具体工作,拟订教育督导计划和评估方案,对各类学校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评估。

  13.承担团场(镇)学校由师市统一管理各项教育职责,指导教育联盟开展教师交流、队伍建设、教科研等各项活动。

  14.完成师市党委、师市交办的其他任务。

  15.与师市有关部门职责分工。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师市教育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内设机构:

  1.综合科(挂教育督导科、人事科牌子)。

  2.发展规划与财务科(挂思想政治工作科牌子)。

  联系方式:

  0998-6299685   0998-62996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