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职能
(一)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制度;
(二)负责辖区重大生态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三)负责监督管理辖区减排目标的落实;
(四)提出师市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以及国家、兵团和师市本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照师市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师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
(五)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六)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
(七)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
(八)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
(九)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十)负责生态环境监察工作;
(十一)组织实施生态环境监督执法;
(十二)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十三)完成师市党委、师市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科室
综合科(办公室)
三、办公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图木舒克市前海西街27号图木舒克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B栋4楼
三、邮编
843900
四、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20:00
五、所属机构办公电话
综合科(办公室):19190253506
第三师图木舒克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0998—6186059
第三师图木舒克市生态环境监测站:0998—6294053
六、单位负责人
张学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