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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就医也报销,共济政策来助力

发布时间:2024-05-06 11:42:00来源:第三师融媒体中心作者:师市医保局编辑:丁文慧字号:[大]  [中]  [小][打印本页]

 

  医疗保险作为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致力于确保每一位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得到满足。今天向大家介绍的是职工和居民普通门诊政策,旨在为大家提供更便捷、更实惠的医疗服务,确保及时享受医疗报销,减轻经济负担。
  一、职工普通门诊保障政策
  1.起付线:根据医疗机构的等级不同,首次起付线一、二、三级医院分别为20元、40元和80元;第二次及以后的起付线一、二、三级医院则分别降低至10元、20元和40元。
  2.支付比例:一级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为75%,二级医疗机构为65%,三级医疗机构为55%。退休人员的支付比例相应提高5%。
  3.单次支付限额:分别为一级医疗机构200元,二级医疗机构400元,三级医疗机构800元。
  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设定为3000元。
  二、居民普通门诊保障政策
  1.起付线:无起付线,从您第一次就医开始就能享受到相应的报销。
  2.支付比例:一级医疗机构为80%,二级医疗机构为70%,三级医疗机构为60%。
  3.单次支付限额:分别为一级医疗机构50元,二级医疗机构70元,三级医疗机构90元。
  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设定为500元。
  三、保障范围
  1.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符合国家及兵团基本医疗保险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目录规定的检查、治疗、购药等医疗费用。
  2.对于已经办理门诊慢特病和居民“两病”的患者,我们将优先按照专门的政策进行保障;若超出限额,则可按照普通门诊政策进行补充保障。
  3.住院期间不重复享受普通门诊保障。
  四、就医及报销
  持本人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到本地或异地定点联网医院门诊就医,可直接联网报销。
  我们诚挚邀请您深入了解并充分利用这些医疗保障政策,以减轻您在医疗方面的经济负担。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请随时联系我们,我们会随时为您提供专业的解答和帮助。
(师市医保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