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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图木舒克市生态环境局文件

师市环审〔2019〕77号

发布时间:2019-11-13 18:07:00来源:第三师图木舒克市生态环境局作者:编辑:liuyadong字号:[大]  [中]  [小][打印本页]

 

 

  关于第三师图木舒克市44团援疆创业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批复

第三师图木舒克市44团城镇管理服务中心

  单位报送的由湖北黄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第三师图木舒克市44团援疆创业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报告》的评价结论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原第三师图木舒克市44团三中校园内,中心地理坐标为:N39°8277.14E79°05′47.95。项目性质为改扩建。建设内容: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39968.18m2,包含改造和新建两部分。其中:改造总建筑面积8066.71m2,对现状新教学楼、老教学楼、职工创业基地等进行功能改造,改造后加工车间建筑面积1892.52m2,综合办公楼建筑面积1558.56m2,服装加工车间建筑面积859.50m2,职工食堂建筑面积819.61m2,成品库房建筑面积2099.39m2,厂房建筑面积525m2,值班室建筑面积36.92m2;新建厂房总建筑面积2865.6m2;新建厂房1建筑面积1472m2;新建厂房2建筑面积1393.60m2;新建泵房建筑面积270m2项目总投资868.8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为43万

  二、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综合各方面因素,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我局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地点、性质、规模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三、在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遵守各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措施和污染防治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施工期污染减缓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防治扬尘、噪声、施工废水、施工垃圾的污染。

  (二)防治施工扬尘污染环境。设置施工围挡,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避免在大风等气象条件下施工,开挖、回填土方时,要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运料车辆加盖篷布,卸料时采取喷雾等降尘措施,最大程度地减少施工扬尘污染;施工期结束后按照要求完善绿化工作。

  (三)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管理与维护,防止油污及废水污染水体,集中收集于废机油桶中,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四)加强噪声管理,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设置声屏障等有效隔声降噪措施,加强对周围环境敏感目标的保护,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合理布局主要产噪设备,采取减震降噪措施,设置限速禁鸣标识,确保项目区声环境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五)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运营期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排入化粪池,生活污水直接排入化粪池,最终化粪池污水由吸粪车抽运至附近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得外排

  (六)应采用节水、节能技术和设备,使用环保型建材,确保室内环境质量符合国家《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

  (七)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确保施工期建筑垃圾及时拉运至环卫部门指定位置集中处理;运营期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清理,拉运至环卫部门指定位置进行处理。

  )运营期进驻的其他有环境影响的具体项目须按有关规定另行报批环评文件。

  四、本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由第三师图木舒克市生态环境局负责。项目建设完工后,由建设单位按规定程序组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向第三师图木舒克市生态环境局备案,项目方可投入正式运行。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防止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须报我局重新审批。



第三师图木舒克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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