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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0000003/2020-00318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组织部 | 发文日期 | 2020-11-18 |
文号 | 师市党干字〔2020〕33号 | 主题词 | 无 |
关于李忠谕等11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18来源:组织部
各团场党委,师市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党组(党委、党工委),各街道党工委:
经师市党委研究决定:
李忠谕同志任师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试用期一年);
康国平同志任师市党委统战部副部长(试用期一年);
袁建宏同志任师市党委政法委副书记(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杨为民同志任师司法局党组成员、图木舒克垦区司法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胡玉龙同志任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马春海同志任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新军同志任师市党委党史研究室(师市地方志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胡孛同志任第三师图木舒克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仁发同志任41团党委委员、常委、政法委书记、草湖镇党委委员,建议任41团(草湖镇)武装部部长(试用期一年);
邢刚同志任42团党委委员、常委、政法委书记,龙口镇党委委员,建议任42团(龙口镇)武装部部长(试用期一年);
耿银江同志任51团党委委员、常委、政法委书记,建议任51团武装部部长(试用期一年)。
中共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委员会
202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