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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0000003/2020-00321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组织部 | 发文日期 | 2020-11-18 |
文号 | 师市党干字〔2020〕36号 | 主题词 | 无 |
关于刘惠林等19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18来源:组织部
各团场党委,师市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党组(党委、党工委),各街道党工委:
经师市党委研究决定:
刘惠林同志任41团党委委员、常委、副书记、副团长,草湖镇党委副书记,草湖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常务副书记(副主任)(援疆),免去师市财政局(国资委、金融办)党组成员、副局长(副主任)职务;
免去徐平同志41团党委常委、委员、副团长、草湖镇党委委员职务,不再担任草湖镇副镇长职务;
免去钟强同志41团党委常委、委员、副团长、草湖镇党委委员职务,不再担任草湖镇副镇长职务;
吐尔逊·阿不都热依木同志任44团党委委员、常委、副政委,免去51团党委常委、委员、副政委职务;
刘荣荣同志任叶城二牧场政委;
木那丁·艾尼完尔同志任叶城二牧场党委副书记、场长,免去44团党委常委、委员、副政委职务;
免去漆瑞峰同志叶城二牧场党委副书记、场长职务,批准提前退休;
冶爱玲同志任喀什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管委会二级调研员,免去师市党委直属机关工委二级调研员;
张军同志任师市党委直属机关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免去师市纪委常委、监委委员职务;
阳后胜同志任师市城市管理局四级调研员,免去师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彭秋华同志任师市第二审计中心主任,免去第三师图木舒克工业园区管委会党工委委员、副主任职务;
丁华同志任第三师中级人民法院二级调研员,免去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纪检组长职务;
张辉同志任喀什垦区人民法院三级高级法官;
袁红霞同志任第三师图木舒克市第一中学党委副书记、校长,免去第一中学副校长、纪委书记职务,不再担任工会主席职务;
尹颜新同志任第三师图木舒克市总医院(第三师医院、图木舒克市人民医院)党委书记;
免去王勤章同志第三师医院党委副书记、院长职务;
陈新民同志任师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贾连生同志师市教育局二级调研员,批准退休;
批准张姜印同志退休。
相关职务任免请按规定程序办理。
中共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