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幸福东区下沉干部落实疫情防控劝导工作不力的通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兵团、师市、团场党委的各项最新决策部署,进一步严明纪律,整治作风、严实措施。现将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对团防控领发〔2020〕1号文件学习理解不到位、贯彻落实不到位,执行劝导工作不力的问题通报如下。
一、主要问题
经核实,2020年2月7日12时左右,惠民蔬菜粮油店用货车装载蔬菜、粮油开往幸福东区门口。该车系对小区居民配送生活物资车辆,随后开进小区内。团维稳指挥部通过该小区视频监控发现后通过对讲机要求:“立即将车辆开出小区”。配送物资车辆按照要求将车辆开到小区门口,不到10分钟,小区门口聚集多人购买生活物资,团维稳指挥部发现后通过对讲机严厉要求机关下沉干部立即疏散人员,不得聚集。在购买过程中,不断有居民陆续前往小区门口。根据团维稳指挥部要求,机关下沉小区工作组随即对购买物资的单元长及居民进行劝导,但多次劝导无效,造成10余人聚集小区门口。13时左右,团领导发现并及时制止,此问题给团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了不良影响。
二、处理情况
1.李建军作为幸福东区机关下沉干部工作组组长,对团防控领发〔2020〕1号文件要求:“菜店在所负责小区建立生活物品配送微信群,通过微信群公布每日菜价,由住户在线下单付款,菜店按单配货,送到小区门口后,由楼栋长、联户长、单元长送至住户家中。机关疫情防控包片干部、连队‘两委’协助配送”的措施学习理解不到位,组织配送工作不力、落实劝导工作不力,造成人员聚集,给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一定风险。经团研究决定给予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李建军同志全团通报批评。
2.张林超、江耀梅作为幸福东区机关下沉干部工作组成员,学习理解团党委决策部署不到位,落实劝导工作不力,给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经团研究决定,给予经济发展办公室工作人员张林超、江耀梅2名同志全团通报批评。
3.陈继东作为幸福东区下沉干部工作组成员,因随团领导落实对各小区居家隔离人员生活垃圾处理设立标示牌工作,在人员开始集聚时不在现场,无法履行工作职责,但仍需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学习,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对其进行谈话提醒。
三、工作要求
此事件充分暴露出,在当前严峻复杂的疫情防控形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对疫情防控规定学习不够、政策把握不准,对团党委的部署要求落实不到位,导致团疫情防控工作存在风险隐患,造成不良影响。团党委要求:全团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要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认真履职尽责,坚定坚决贯彻落实团场党委和疫情防控指挥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统一部署、统一要求,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规定的学习培训,指导协助基层连队(社区)、居民小区广泛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做好摸排、统计、汇总等工作,并注意自身防疫安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