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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2-24 19:50来源:字号:[大] [中] [小][打印本页]
监察机关对监察对象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进行检查。
检查工作的程序是:
1.对需要检查的事项予以立项;
2.制定检查方案并组织实施;
3.向本级政府或者上级监察机关提出检查情况报告;
4.根据检查结果,作出监察决定或提出监察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