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任务"。这一重要论断深刻揭示了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内在规律,为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指明了方向。
制度笼子重在“织密”。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中央八项规定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从《监察法》到《巡视工作条例》,制度之网越织越密。但制度不是越多越好,而要“密而不繁、有效管用”。纪检监察机关在实践中既要推动完善制度体系,更要防止制度虚化、空转。比如,针对"一把手"监督难题,不少地方探索建立“三重一大”决策全程纪实、末位表态等细化机制,让抽象规定变成具体标尺。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纪检监察工作必须聚焦制度执行这个关键,坚决纠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让制度“高压线”真正“带电”。
监督执纪要突出“关键”。权力集中在哪里,监督就要跟进到哪里。总书记特别指出“‘一把手’要带头执行制度”,这抓住了“关键少数”这个牛鼻子。纪检监察机关要瞪大眼睛,拉长耳朵,把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作为重中之重,通过政治画像、专项督查、述责述廉等方式,破解监督难题。近年来推行的上级纪委同下级党委班子成员集体谈话、对“一把手”述责述廉现场评议等做法,都是强化对关键少数监督的有效探索。只有把“领头羊”管住了,才能形成以上率下的良好政治生态。
自我革命必须“透明”。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总书记要求“进一步提高党务、政务的透明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纪检监察工作要推动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让暗箱操作失去空间。实践中,要督促各级各部门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结果公开。同时,要畅通群众监督渠道,用好“12388”举报平台,织密群众监督之网,让群众的眼睛成为制度笼子的“监控探头”。
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在“制权”进程中责任重大。唯有以更高标准完善制度、更严举措执行制度、更实作风维护制度,才能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为“十五五”规划实施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