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手机版>领导之窗>团场(镇)>四十四团永安镇>团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6-02-27来源:
根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的《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连队职工管理办法(试行)>及配套制度的通知》(兵人社发〔2024〕41号)文件规定,经四十四团2026年第2次党委会审议决定如下:
20连职工吴旭明因刑事判决,从2024年11月1日起清退出职工队伍。
如有异议,请于3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社会事务办公室提出申诉。
特此公告。
四十四团社会事务办公室 2026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