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五团城镇管理服务中心对采购灯笼项目的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31来源: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四十五团城镇管理服务中心对采购灯笼项目(招标编号、项目名称)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 2021-12
2、项目名称:四十五团城镇管理服务中心采购灯笼项目
3、招标内容及要求:
分包名称 |
|
品目名称数量 |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
招标控制价 |
46452元 |
备注: |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4.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4.2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4.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5.2 投标人必须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5.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4 投标人需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的信用记录。如果有违法违规记录,视为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五项规定;
5.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获取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报名起始及文件售出时间:2021年12月29日16:00(北京时间)至2022年1月3日16:00(北京时间)。
(2)请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在报名截至时间前携带报名资料(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至四十五团招标办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采购文件获取的方式。
7、采购文件(电子版)售价:每包段人民币0元/本;
8、投标保证金:开标时携带3000元(壹万元整)投标保证金(现金)
9、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2年1月3日16:30 (北京时间)。
10、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2份(一正一副)和开标一览表递交至四十五团招标办(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2)开标地点:四十五团机关楼内
11、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四十五团城镇管理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四十五团城镇管理服务中心
采购方联系人:罗江平
联系方式:18139453345
招标办联系人: 宁 鸽
联系方式: 1508707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