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
发布时间:2026-10-15来源:
纪委
一、机构职能
团镇纪委履行纪检监察职责,协助团镇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开展监督执纪问责、监察调查处置。
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团场(镇)纪检监察工作。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团场(镇)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三)负责团场(镇)监察工作,依法对团场(镇)党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履行监督、调查、处置等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职责。
二、内设科室
无内设科室
三、办公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图木舒克市五十三团光明路2号一楼
四、邮编
843907
五、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19:30
六、所属机构办公电话
0998-6199807
七、单位负责人
刘海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