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23来源:
尊敬的居民:
为进一步优化婚姻登记服务流程,提高婚姻登记信息的准确性与规范性,依据《婚姻登记条例》及户籍管理规定,现开展身份证更换工作,以便更好地开展婚姻登记相关事务。
一、更换原因
《婚姻登记条例》已经2025年3月21日国务院第55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自2025年5月10日起施行。根据第八条之规定,申请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书面材料:
(一)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因新的婚姻登记条例全面取消户口本限制,实现全国通办,所以有婚姻登记需求的居民请及时将身份证上的“新疆莎车县兴安镇五十四团”信息及时修改为“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兴安镇五十四团”,以便于更加精准的识别婚姻登记人员行政区划地址。精准的人员信息有助于快速、顺利地办理婚姻登记手续,避免因信息不符或缺失导致的登记延误或其他问题。
二、适用范围
本辖区内所有有婚姻登记需求或未来可能有婚姻登记需求的居民。
三、办理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5年7月1日开始,每周一至周五下午早上10:30—下午7:30分。
地点:五十四团派出所一站式服务大厅
四、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若存在户口本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如曾用名、出生日期修正等),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出生证明、公安部门变更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3.证明婚姻状况的材料(结婚证、离婚证、法院调解书或判决书等)
五、特别提醒
1.请居民在办理前仔细核对身份证个人信息,尤其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等关键信息,如有错误务必在此次更换过程中更正。
2.未及时更换身份证可能影响后续婚姻登记业务的正常办理,请大家务必重视并按时办理。
如有任何疑问,请致电15770083127咨询。感谢您对婚姻登记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五十四团便民服务中心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