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60岁以上独生子女家庭面临的养老压力日益凸显。为切实保障独生子女父母的晚年生活质量,缓解家庭养老负担,从经济、医疗、养老服务和精神关怀等多维度提供支持,让独生子女家庭老人能够安享晚年,结合师市实际特制定本保障方案。
一、经济保障
(一)生活补贴
为60岁及以上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每年发放定额生活补贴800元。各街道、团场统计人数并上报卫健委,卫健委根据统计数据编制预算,再将预算上报师市财政局统筹保障。各团场、街道按要求于每年6月30日前一次性发放,缓解独生子女父母日常生活压力。(责任部门:卫生健康委、财政局、各团场街道)
(二)住院护理补贴
师市卫生健康委为独生子女父母购买含护理补助或住院津贴的意外险,每人每年100元,委托专业金融机构负责补贴发放,确保资金实时到账,有效减轻家庭护理经济负担,资金由师市财政统筹保障。落实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少于20天的护理假政策,保障照护需求。(责任部门:卫生健康委、财政局、总工会)
二、医疗服务
(一)就医服务
针对独生子女家庭成员突发疾病、意外事故,开通急诊“快速响应通道”,简化挂号、缴费流程。60岁及以上独生子女父母住院时优先安排“近护士站”床位,提供24小时陪护咨询服务。需异地就医时提供“线上备案+异地医院对接”一站服务,安排专人协助办理医保异地结算。(责任部门:卫生健康委、医保局)
(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为60岁及以上独生子女家庭免费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由各团场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健康档案,定期开展上门健康检查、健康咨询及疾病预防指导等服务,保障服务的专业性与持续性,提升老年计生家庭成员健康水平。(责任部门:卫生健康委)
三、养老服务
(一)居家养老服务支持
对选择居家养老的60岁及以上独生子女父母提供家政服务,组织志愿者提供打扫卫生、助餐、助浴、助行、助医等多样化服务,同时,养老机构也可将专业化服务向居家和社区延伸,满足老年人的不同需求。(责任部门:民政局、团委、各团场街道)
(二)养老机构床位补贴
60岁及以上独生子女父母申请入住养老机构时,享受优先排位权,并每人每月给月200元的床位费补贴,对纳入师市特困供养范围的独生子女父母,给予每人每月500元床位费补贴,按月发放,保障其获得优质养老服务。各街道、团场统计人数并上报卫健委,卫健委根据统计数据编制预算,再将预算上报师市财政局统筹保障。(责任部门:卫生健康委、民政局、财政局、各团场街道)
四、精神关怀
(一)定期走访慰问
社区(连队)工作人员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60岁及以上独生子女家庭走访,全面掌握老人生活状况与心理需求,在节假日及特殊纪念日开展专项慰问,赠送慰问品并传递关怀,让独生子女家庭成员切实感受社会温暖。(责任部门:各团场街道)
(二)心理健康服务
定期邀请专业心理咨询师开展心理健康讲座与一对一咨询服务,帮助老人疏导孤独、焦虑等情绪,为老人提供便捷的心理支持渠道。(责任部门:卫生健康委、各团场街道)
五、资金申领条件和程序
(一)通用申领条件
1.申请人为60岁及以上独生子女父母(以身份证、户口簿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证明材料为准);
2.申请人或家庭为本地户籍并在本地长期居住(提供户籍证明、居住证明等);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4.按要求如实提供申请材料,配合相关部门审核。
(二)分类申领条件及程序
1.生活补贴
申领条件:符合上述通用条件,独生子女父母达到60岁及以上。
申领程序:
- 申请: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连队(社区)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独生子女父母生活补贴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户口簿、《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银行卡(折)复印件等材料 。
- 初审:连队(社区)委员会对申报对象所填写的申请表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3个工作日完成进审核。
- 审核:团场、街道收到连队(社区)上报的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对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及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核,通过连队、社区公示栏等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无异议后确定符合条件人员名单。
- 发放:团场(街道)根据审核通过名单,每年6月30日前将补贴资金一次性拨付至申请人银行账户 。
2.住院护理补贴
申领条件:符合通用条件,独生子女父母因疾病或意外住院,且购买对应意外险。
申领程序:
- 参保与告知:师市卫生健康委统一为符合条件对象购买意外险,参保后向参保家庭告知权益及报案流程,提供保单信息 。
- 报案与申请:申请人或家属在住院3日内,拨打保险公司报案电话或通过师市卫生健康委指定渠道报案,住院结束后,备齐住院病历、诊断证明、费用清单、发票、身份证、银行卡(折)、《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材料,向保险公司或委托的金融机构提交申请 。
- 审核与赔付:保险公司或金融机构收到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审核材料,确定符合赔付条件的,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将护理补贴或住院津贴赔付至申请人账户 。
3.养老机构床位补贴
申领条件:入住养老院的60岁及以上独生子女家庭父母。
申领程序:
- 申请:申请人向入住养机构提交《独生子女家庭养老机构床位补贴申请表》,提交身份证、户口簿、《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与养老机构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入住协议、入住养老机构的缴费凭证。
- 初审:养老机构应在收到申请材料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审核,重点核实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形成初审意见。初审结果应在2个工作日内报送至所在团场(镇)或街道民政业务部门。
- 审核:团场(镇)、街道办民政业务部门应对初审材料进行全面复核,重点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补贴条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结果通过连队、社区公示栏等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无异议后确定符合条件人员名单。
- 发放:团场(街道)根据审核通过名单,将补贴资金按月拨付至申请人银行账户 。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各责任部门要深刻认识到独生子女政策是当时在中国人口增长过快,社会资源短缺等情况下出台的,当前,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生活水平、医疗水平等的改善,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独生子女家庭面临养老压力增大。师市出台独生子女家庭保障政策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举措,直接关系独生子女家庭切身利益与社会和谐稳定。要从政治高度统筹推进,确保政策执行不打折扣,让独生子女家庭充分感受党和政府的关怀。
(二)健全协同联动机制
建立由师市统一领导,财政局、民政局、卫健委、医保局、审计局等部门参与的协同联动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在政策解读、资格审核、资金发放、服务提供、资金审计监督等环节的职责边界,协调解决跨部门问题。
(三)确保信息公开透明
通过社区、媒体等渠道,宣传政策内容和申请流程,确保独生子女家庭知晓政策。严格遵循政务公开规定,通过社区公示栏、政务服务大厅等渠道,主动公开独生子女家庭支持政策内容、申请条件、审核流程、资金使用情况、保障对象名单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全过程阳光透明。
本方案2026年1月1日起实施,独生子女家庭父母保障政策根据师市经济社会发展因素动态调整,由师市卫健委、财政局、医保局、民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
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