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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局第一分局、综合执法局第二分局、综合执法局第三分局、综合执法局第四分局、综合执法局第五分局、药检所、纤捡所、综合所、特检所、文化稽查大队)

发布时间:2020-07-17来源: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字号:[大]  [中]  [小][打印本页]

 

 

  

  第三师市场监督管理局系统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 

  根据师市财政局下发《关于批复2020年师市直属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的通知》(师市财预【20201号),《关于做好2020年财政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师市财预〔2020280号)文件内容,现将第三师市场监督管理局系统2020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师市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药品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药品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有关法律、规章和兵团有关政策、标准,起草师市市场监管(含药品监管、知识产权,下同)有关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师市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师市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 (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师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师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师市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据授权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  

  (五)负责师市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依法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负责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六)负责师市宏观质量管理。贯彻实施兵团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开展质量工作考核、服务质量监测、质量事故调查,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师市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八)负责师市纤维质量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纤维及纤维制品质量监督检查、絮用纤维制品执法打假等工作,组织实施国家棉花公证检验工作。监督管理纤维质量监测机构。  

  (九)负责师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行为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执行情况和查处特种设备违法行为,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  

  (十)负责师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落实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  

  (十一)负责师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注册核查、备案和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执行国家计量制度,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监督管理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 裁检定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宣传贯彻强制性、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定工作。依法监督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等工作。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负责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组织指导开展检验检测质量监督检查。  

  (十五)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组织贯彻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工作。组织开展认证检测监督检查,依法监督和规范认证活动。  

  (十六)负责市场监督管理、药品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科技与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以及对外交流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七)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 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管理。负责职业药师资格准入管理。组织和指导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注册管理。组织和指导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管理。组织和指导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和指导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检查。  

  (十八)负责统一管理师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落实兵团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和制度,组织和实施严格保护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制度措施。指导和负责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研究提出师市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组织实施原产地地理标志统一认定制度。  

  (十九)负责统一管理师市知识产权运用工作。拟订和实施知识产权激励奖励制度、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和交易运营政策措施,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组织和指导落实商标、专利申请的审查、确权相关前置服务工作。规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制定实施知识产权中介服务发展与监管的政策措施。负责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推动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利用,指导专利信息服务工作。  

  (二十)承担师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二十一)完成师市党委、师市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情况 

  第三师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四级预算管理单位,全系统独立核算单位12个(暂时不含农业局/商务局下属划转单位),其中,行政机构1个,事业机构11个。 

  (三)人员情况 

  第三师市场监督管理局系统实有人数133人,其中:行政在职人员58人,机关工勤在职人员3人,参公事业在职人员19人,事业在职人员53人。 

  二、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第三师市场监督管理局系统2020年预算收入总额2367.43万元;师市财政批复第三师市场监督管理局预算支出总额2367.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67.43万元。师市财政下发市场监管系统预算批复表及下属单位预算基本支出表详见附件1 

  三、2020年“三公” 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第三师市场监督管理局系统2020年“三公” 经费支出预算71.48    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5万元,主要是市场监管系统用于业务工作及援疆工作交流等公务活动接待支出。2019年预算批复公务接待5.15万元,2020年预算批复同期减少0.15万元,同比下降3%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6.48万元,主要是市场监管系统各基层单位公务、执法稽查、食品药品监管、检验检测业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费等支出。2019年预算批复下达33万,同比增加33.48万元,同比增长50.36%。其增长主要原因: 

  一是2020年同比2019年新增7个参公及事业单位。主要是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化旅游局下属6个执法权限的事业单位;新增新疆兵团特种设备检验三室。二是公务用车数量增加。主要是新疆兵团特种设备检验三室和原食药局政府分配的车辆。 

    

    

    

    

  附件12020年基本支出预算表(市场监管局系统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