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兵团关于激发市场活力扩大商品房消费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兵建发〔2024〕34号)《关于进一步促进商品房消费的若干措施》(兵建发〔2024〕69号)要求,从2024年11月1日开始到2025年12月31日,凡在三师图木舒克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对购买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商品住房的,每套补贴5000元;购买90—160平方米(含160平方米)商品住房的,每套补贴1万元。
经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委信用审核,现将参加师市商品住房消费补贴活动房地产开发项目名单进行公示(排序不分先后),后续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项目根据企业申报和信用审核结果逐步公示。不在公示目录中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不享受商品住房消费补贴。
参加师市商品住房消费补贴活动房地产企业应当在商品房销售现场显著位置设立公示牌,公示监管银行、监管账户,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为保障购房人权益,购房人缴纳的定金、预付款、尾款等房款必须全部交入监管账户。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收取现金或在其他账户收取房款。
消费者如发现不在公示目录中的房企虚假宣传,请及时向第三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
举报电话:范赛伟,16699114069;曾宗木,13899265110
附件: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参加商品住房消费补贴活动房地产开发项目名单
第三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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