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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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7-09 22:50:00来源:作者:编辑:四十六团字号:[大] [中] [小][打印本页]
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连队职工管理办法(试行)>及配套制度的通知》(兵人社发〔2024〕41号),第八章第二十八条规定,经四十六团2026年第13次党委常委会审议决定如下:
四十六团二连田俊杰因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自2026年2月10日起清退出职工队伍。
如有异议,请于发布公告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社会事务办公室提出申诉。
特此公告。
四十六团连队职工管理专项工作机制办公室
(社会事务办公室代章)
2026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