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职能
城镇建设和生态保护中心为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城镇建设、住房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市政公用设施管护、园林绿化、环境卫生、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养护等事务性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对全团范围内各类基础性设施建设项目进行管理、审查、监督;对建设项目及临时建设进行监督检查,参与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依法对违规建设实施行政处罚;对全团范围内各类基础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修。
(二)负责贯彻实施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有关标准、技术规范,监督管理团内污染物、污染源的防治工作;协助调查处理城镇环境污染纠纷、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
(三)负责对五十一团现有正在生产企业进行不定期检查,检查包括水、气、渣、危险废物、污染物减排等方面,及时掌握企业环保设施运行情况,保证污染物排放达标,杜绝无组织排放及跑、冒、滴、漏等情况出现,对发现违规排放的企业上报师市环保局。
(四)负责团镇城区绿化、物业管理、燃气安全,城市管理,团镇城区环境卫生监管,各连队基础设施维修工作。
(五)负责房产管理,公租房管理、平房的统建,保障性住房(公租房)房款收缴工作,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拨付危房专项整治资金发放及结算工作。
(六)负责团镇危旧房管控整治拆迁工作,对辖区自建房情况进行摸底及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经营性自建房分类处置及安全管理。
(七)负责城建、生态项目资料统计、档案管理、项目资金及票据管理等内勤工作,
二、内设科室
无
三、办公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图木舒克市五十一团唐驿镇图木休克路1号职工文化活动中心二楼东侧201、203、205-209。
四、邮编
843905
五、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20:00
六、所属机构办公电话
物业服务热线:0998-6172035
房屋管理办公室:0998-6153655
七、单位负责人
何得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