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职能
五十一团纪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兵团、师市党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围绕实现党章赋予的任务,坚持聚焦主责主业,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二)把自觉遵守纪律的教育作为基础性工作,经常开展党章党规教育,强化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教育,深入开展警示教育,以案明纪、以案说法。
(三)日常监督,监督方式主要包括:座谈,召集、参加或者列席会议,了解党内同志和社会群众反映;查阅查询相关资料和信息数据;现场调查,驻点监督;督促巡视巡察整改;谈心谈话,听取工作汇报,听取述责述廉;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开展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等工作。
(四)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依规依纪受理党员群众的信访举报,健全分办、交办、督办、反馈等工作机制。
(五)对反映党组织、党员的问题线索经过初步核实,对于涉嫌违纪、需要追究党纪责任的,应当按照规定予以立案审查。
(六)根据纪律审查结果,依据相关党内法规,对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党组织和党员进行纪律处理、处分。
(七)发现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在党的建设、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的,应当依据相关党内法规开展问责调查,查明失职失责问题,向党的委员会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或者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作出问责决定。
(八)对反映党组织、党员的问题线索经过初步核实,对于涉嫌违纪、需要追究党纪责任的,应当按照规定予以立案审查。
(九)在监督检查、纪律审查等过程中,查找分析监督对象所在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管理监督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或者其他适当方式,提出有关强化管党治党、净化政治生态、健全制度、整改纠正等意见建议,督促指导和推动有关地区、部门、单位党组织举一反三、切实整改。
二、内设科室
无
三、办公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图木舒克市五十一团唐驿镇机关一楼纪委办公室
四、邮编
843905
五、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20:00
六、所属机构办公电话
五十一团纪委办公室:0998-6172076
七、单位负责人
杨子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