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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为翼解民忧 综治护航促和谐

发布时间:2026-04-03 21:24:00来源:五十三团金胡杨镇作者:编辑:五十三团字号:[大]  [中]  [小][打印本页]

 

  由于与百姓核心利益密切相关,土地流转问题一直是团镇基层治理的重。近日,五十三金胡杨镇综治中心联合司法所、连队党支部,成功化解一起持续两年的枣园流转纠纷,用法治力量破矛盾僵局,用坚定的决心守护群众权益,生动践行了小事不出连、大事不出团、矛盾不上交的新时代枫桥经验,为辖区法治化建设注入温暖力量。 

  一、纠纷起源 

  2019年,耿某与蒋某私下协商,将蒋某5321连种植的35亩枣园挂靠在耿某妻子的职工身份名下,约定枣树使用权归蒋某所有,蒋某以每年14000元的价格流转经营该枣园。原本稳定和谐的合作关系,2024开始出现裂痕,双方就流转费支付、地上附着物归属等核心问题产生分歧,多次私下协商均无明确结。随着时间的推移,双方之间的矛盾日益升级,不仅影响了枣园正常经营,也埋下了邻里不和的隐患。 

  二、综治中心介入,多年矛盾巧化解 

  遇事找法、解决靠法,才是化解矛盾的正道。”2026320日,走投无路的双方当事人主动来到53团综治中心申请调解,希望能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纠纷。接到申请后,综治中心高度重视,迅速启动多元化解机制,联合司法所所长、21连党支部工作人员组成专项调解小组,全程参与调解工作。 

  调解过程中,综治中心工作人员坚持法理为基、情理为桥,一方面耐心安抚双方情绪,倾听各自诉求,梳理纠纷症结,由司法所所长向当事人细致解读《农村土地承包法》《民法典》中关于土地流转、财产归属的相关规定,让双方明确自身权利义务,认清私下约定的法律边界;另一方面,工作人员结合乡情民意,换位思考提出合理解决方案,引导双方摒弃对立情绪,本着公平公正、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问题。 

  经过多轮耐心调解,双方终于达成共识、握手言和,自愿签订调解协议:蒋某自愿以100000元的价格,将该枣园的地上附着物(含果树及附属设施)转卖给耿某;耿某于协议签订当日,足额向蒋某支付全部款项一场持续两年的纠纷就此圆满化解,既保障了双方合法权益,也维护了连队的和谐稳定。 

  百行德为首,万事法先。此次纠纷的成功化解,既是53团综治中心深耕基层治理、践行法治化服务的生动实践,也是辖区群众法治意识不断提升的真实写照。下一步,53团综治中心将持续筑牢法治根基,深化综治搭台、部门唱戏、全员参与的工作格局,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和矛盾排查化解工作,让尊法成为信仰、学法成为自觉、守法成为共识、用法成为习惯”在团镇蔚然成风切实做到用法治力量守护辖区平安,用温情服务凝聚群众心,为建设法治、和谐、平安的团场保驾护航。